■文/殷洁 农村地区居民对保险的需求并不亚于城市居民,却可能因产品价格高、服务不到位而难以购买。保监会近日公布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将在中西部9个省区试点推广农村小额保险,保额限在1万元~5万元之间。 保险价高“吓退”农民 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农村人身险的覆盖面还很低。“我们在中西部选择了8个省区调查发现,价格和服务是中西部农民不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保监会的调查,中西部农村78.9%的家庭听说过保险,但是购买过保险的只有29.8%,且收入越低,购买保险的比例越低。没有购买保险,55.2%是因为价格高,12.4%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产品,还有将近12%的人因为保险的服务差。 上述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中西部农村对小额人身保险有很大的需求。45%的家庭最担心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事故,其次是担心子女教育和家庭成员患病治疗。“面对这些风险,农村家庭把保险作为首选的风险融资渠道,紧接着是储蓄。他们希望每年缴纳50元~100元的保费,在发生事故时能获得几万元的保障。” 城市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此前也让不少保险公司开始把目光瞄向了农村地区。除了中国人寿外,中国平安、泰康人寿等寿险公司都开始从县域渗透农村地区。但问题在于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细分还不够,特别是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创新不足。“以前针对城市消费者的产品和经营模式被简单地复制到农村,导致农村购买人身保险的主力还是相对富裕的农民。”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 首批选中9个省区试点 首批小额农村人身险将选择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9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开展试点,其中包括四川、甘肃、青海3个地震灾区。保监会表示,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国农村推广;同时考虑到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目前拥有最低生活保障,暂无向城市低收入者开展小额保险试点的计划。 根据试点方案,小额保险试点产品需要满足价格低廉、保险金额在1万元~5万元、保险期限1年~5年以及除外责任少等条件。保监会表示,首批试点主要推广意外伤害保险,并推出适量定期寿险,也可以考虑承保多个生命的联生保险。 保监会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比如放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的限制,在试点地区销售的小额保险产品,允许保险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利率不高于3.5%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预定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