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诚 近年来,云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自觉服务于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重点。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中切实履行职责,在加快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开展拥军优抚安置、依法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云县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几乎每年这里都会有风雹、洪涝、泥石流滑坡、低温冷冻、干旱、病虫等灾害发生,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确保灾区稳定,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民政部门的救灾救济格外重要。 2007年,云县12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8.5705万,因灾死亡10人,受伤53人,倒塌房屋143户385间,损坏1068户348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975.88公顷,绝收685.15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56.69万元。 面对灾情,云县民政部门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他们深入灾区一线,组织生产自救及时转移安置灾民,同时保证了抗灾救灾资金的投入。但云县民政局局长李家谱认为,他们的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要使灾民得到妥善的救助,就应该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才行,但现在我们的制度还不完善。好在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相应的措施已在逐步实施。”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有序救灾的同时,云县民政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了《云县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同时还草拟了《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定。“规范自然灾害评估、统计和报告制度,会为云县民政部门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李家谱说。 让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去冬今春,云县民政部门共接受退役士兵99人,并按照安置规定进行技能培训,发放安置补偿金42.023万元。在拥军优属宣传、军民共建、支援部队建设和走访慰问工作方面,在优抚对象、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优待金兑现工作方面,云县民政部门也是毫不懈怠的,并在为积极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县作不懈努力。 让城镇低保户应保尽保。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云县城市低保工作也在沿着完善、规范、健康的轨道向前推进。为做到低保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和分类施保,云县民政局认真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做好低保的有关要求,把好低保对象入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规范操作,实行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社会化发放业务,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 据统计,2007年云县享受低保对象4229户583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1万元,同时发放了一些肉食补贴、燃料补助,有力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李家谱说,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对村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一项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它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随着《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迅速出台,让云县成为临沧市首家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县份。去年1月~3月,云县民政部门就完成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统计工作,并快速完成了低保对象申请,张榜公布、复核、数据录入及审批。 通过个人申请、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全县应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均悉数纳入保障范围。从去年1月1日起,共有2.001万位五保对象得到了救助,全年发放低保金600.3万元。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李家谱说,“用老百姓的话说,民政工作就是做善事,做实实在在的事。县级民政部门是民政工作的前沿阵地和基础,是人民直接观察政府的窗口,中央制定的政策全靠县级民政部门兑现给千家万户。政策执行的好,人民就高兴,社会就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