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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阿侯蜀革 ■本报记者 代秀强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力度越来越大,但资源开发地没有充分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当地的贫困问题并没有因此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阿侯蜀革建议尽快建立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 他说,一是凡是到民族地区投资开发资源的外地企业必须在资源所在地就地注册、就地纳税。二是对于因资源开发造成的移民,房产可一次性补偿,解决移民 “住有所居”的问题;其土地和附属物折价,以移民村组名义在该企业入股分红,以解决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三是水电和天然气开发的业主,要给当地留足所需资源,并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协商合理定价。资源开发企业,尽可能在资源开发地深度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四是资源开发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资源补偿和环保税费,以便当地政府负责统一规划。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就地注册、就地纳税、就地转化,达到开发一方资源、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要求,才能实现业主有利益、政府有收益、群众得实惠的目标。”阿侯蜀革认为。 |